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602.“耶和华对亚伯兰说”表示耶和华对主如此说。这从圣言的内义和那时祂所处的状态本身清楚可知: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亚伯兰”表示主;此处也描述了那时主所处的状态本身,也就是说,在这种状态下,造成阻碍的外在事物已经被移除。这就是“罗得与亚伯兰分离以后”这句话所表示的。就内在人而言,主是神性,因为祂是从耶和华生的;因此,当外在人那一方没有什么东西阻碍时,可推知祂看见了将要到来的一切事。那时之所以看似耶和华说话,是因为它发生在外在人面前。就内在人而言,主与耶和华为一,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:
腓力说,将父显给我们看。耶稣对他说,腓力,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,你还不认识我吗?人看见了我,就是看见了父,你怎么说,将父显给我们看呢?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,你不信吗?你们当信我,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。(约翰福音14:6, 8-11)
2143.“耶和华向亚伯拉罕显现”表示主的感知。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:圣言的历史只是代表,其中的词句表示出现在内义中的事物。就此处经文的内义而言,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及其感知,这种感知由耶和华向亚伯拉罕显现来代表,因为圣言的历史所记载的每次显现、每次谈话和每次行动都以这种方式具有代表性。但至于它们代表什么,这并不明显,除非只是把历史简单地作为对象,像视觉对象那样来关注,从这些对象中得着去思想更高尚事物的机会和能力;例如,当人们观看花园,却只思想果实及其功用,以及这些所赋予的生活快乐,更高尚一点,思想乐园或天堂的幸福时的情形。当思想这些事物时,诚然,他们看到的是花园里的几个物体,但却没有什么兴趣,以至于不注意它们。圣言的历史几乎也是这样,因为当人们思想在这些历史内义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时,几乎很少注意这些历史和这些话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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